在收到工厂所寄来的样品上,贴妥本公司标签与ITEM NO.品名.
(一)如以海邮或空邮寄出者,应打收件人地址、姓名、电话、标签及SAMPLE
INVOICE五联,在第四联上签名及注明日期交包景裹组寄出,将第三联随同样品装入箱内。第一联寄客户,第二联交收发归档,第五联自存。
1.如样品数量过多或价值过高,而交涉仍需付样品费者,应于SAMPLE INVOICE上注明SAMPLE
CHARGE并去函向客户索取样品费及邮费。
2.每3个月依自存的第五联SAMPLE INVOICE清理客户未寄来样品费邮费或其他费用,打DEBIT
NOTE用会计科长名义向客户索取 3.寄国外包裹,由各助理自行包好,装入箱内
4.如寄出SMP需办出口配额者,承办助理应特别注意事先办理。
(二)如以航空货运方式寄出者,应打SAMPLE
INVOICE六联单价打上虚价(不实的价格)第一联于样品寄出后随函寄给客户,第五联由航空货运公司签名后交秘书室收发人,六联自存。收到航空货运公司提单应核对航空运费、客户地址及班机是否正确,如航空货运公司计算佣金时核对,其余交秘书室存档,如航空运费为本公司支付者,须客户确实收到货品时才可签付运费。
(三)所有寄出国外的样品须由经理过目,再行寄出。
客户来电来函来样品
(一)收到客户来电来函,应立即请示经理如何处理。
(二)收到客户来拟仿制的样品,或寄来的目录相片,其开发报价等,应即请示主管经理。若有居交订单者,请公司予以奖励。
(三)主管经理外出时,营业助理应在自己能力范围内所能管的事先行管理,主管经理返公司后,再呈报处理经过如系紧急事项,应设法与主管经理取得联络,以便迅速处理。
须经确认样品、印刷品
(一)如国内订单上载有样品、印刷盒、纸套、标纸、标头经国外客户确认通过后,立即以公司印的表格,寄交工厂及有关外务员,留底一份交装押签收,并在原国内订单装运联上登记后再交回营业助理留存。如以电话通知工厂,应补寄通知以便安排出货。
(二)客户正式确认通过的样品,应会知有关外务员或科长,规格正确以便验货。
验货
(一)如非专案订单因订购数量小或外务员忙碌,因地区偏远无法前往承制厂商货或因承制厂商品质差,外务人员不能决定可出货时,外务人员来电或来函通知,营业助理应即请示主管经理如何处理。但北部地区、广州地区不论任何情况,应通知外务员必须亲往验货。
(二)营业助理因解决重要问题须往工厂时,应填出差申请表返回公司后凭出差报告表,向总务科请领差旅费。
(三)所有订单的验货联均由管制中心直接寄交外务员,以便协助催货,如助理需到仓库验货,自行找装运联或留底联。
申请国外(内)佣金赔偿
(一)营业助理填妥申请书,送呈主管经理、总经理签名核准送交押汇科长,如赔偿须扣工厂者于表上注明并另填写扣款单一份交会计,一份交稽核,一份交采购科长,一份留底,以便工厂请款时扣除,如是亲交来公司的客户,须备妥收据及护照影本送交会计制单。
(申请书为四联,其中一份留底)
(二)在支付国外佣金时必须:
1.与国外公司订佣金可在任何地点支付的契约影本交会计。
2.每支付前由对方公司来信指定由某人携带该公司开立的收据支领。
(三)押汇科长收到国外汇款支出申请单,送交有关会计签收一份,另一份交稽核。
对样品处理
(一)出货样品:营业助理必须取得并切实负责验货无误后予以自行保管或予补样。
(二)收到工厂新样品,呈阅主管经理后,应附厂商住址、电话及负责人姓名及价格资料即送采购部有关科长编资料。
(三)承办助理收到新样品,应从速送采购部,如获订单,可得奖金。
(四)有秘密样品(专利或只能卖给专门客户)不可随便陈列于样品室。其订单及样品函的科长栏应改填经理名。
(五)如需向商业部门借出样品时,应填写“样品外借申请单”连同彩色照片呈总经理核后方可借出。
(六)如有不可陈列的印刷盒,由承办助理于出纲SMPL上注明"不可陈列"字样,先交管制中心销案后,再由管制中心送交承办助理保管。
注销国内订单
(一)营业助理向装押助理签收“营业部订单货款支付核准单”须详细核对单价、数量及扣款事项并作付款记录后交管制中心核对,无误后签名呈阅经理,并将原国内订单底上予以注销。
(二)凡有退关税或退货物税的工厂在未结关前请款一律保留50%(包括送仓库货),如工厂急需货款,亦应先开来保证票。
接到报价单与国内订单
装押助理收到由营业助理转来的报价单与国内订单时,应核对报价单与国内订单上包装、数量是否完全相符,如发生错误或有疑问时,应即与营业助理协调或请示主管经理如何处理。
签收L/C影本
(一)押汇科长收到L/C后,即影印一份送交营业经理签收,再转交营业助理核阅并在存档的O/C上登记L/C号码,S/D、V/D以及金额后,交装押助理。
(二)L/C可能发生的问题如下:
1.收到L/C时须先核对总金额、数量、单价是否正确。
2.收以L/C当天时,如距有效日少于三天,即须向主管经理提出。
3.通常L/C是可分批,如不可分打,须向主管经理提出。
4.如由本地无直接船可到达的港口,须看L/C是否可以转船,如不可以须请示主管经理,必须特别注意出口港不能指定为本地港口。
5.核对受益人全名、地址有无错误。
6.核对交易条件是为FOB、CIF、C&F是否相符。
7. L/C内容有无错误字。
8.有无规定整批或限装货柜或特别指定船公司。
9.如同一富户有数张L/C时须看有无规定可予合并。
10.如L/C直接由国外客户寄来,而未经银行登记,须即请示主管经理是否送银行核对其签字是否符合。
11.如远期付款的L/C应查看利息,是否由买方负担,如否应即请示主管经理。
12.如有怪异字眼,或条款有违常理者,应即请示主管经理。